一、四川大学简介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四川大学是四川省首批担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199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余助学班。
四川大学十分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始终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第一位。二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地区经济建设输送了大批本、专科自考毕业生,有数百名自考毕业生考上了研究生,不少自考毕业生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了大量急需的应用型人才,多次受到教育部、全国自考办、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自考委的表彰和奖励。在全国自学考试开考10周年、15周年、20周年,我校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1996年起连续15年获得四川省自考委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年度考核目标一等奖”;1999年获得“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单位”;2004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20周年,我校荣获“先进助学单位”、“自考教材媒体供应工作优秀奖”、“命题工作优秀奖”等先进称号。
二、招生专业一览表(学习时间:两年)
序号 |
专业名 (层次) |
学费(元/年) |
课程名称 |
01 |
专升本会计 |
2500 |
统考:中国近代史纲要(我校学生不考)、英语(二)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过程性考试:市场营销学金融理论与实务 高级财务会计 审计学 财务报表分析 校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资产评估 会计制度设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税务会计 会计电算化基础 免考英语(二)加考: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 外国财政社会保障概论毕业考核(或论文\综合实践\实验\实习等) |
备注:①开班人数 50人以上,若未达到 50 人,学校有权决定不开班,请学生谅解;
②根据国家政策,如各专业课程设置变更,以国家考试计划为准;
③考务费每人每科26元及教材费自理;
④其它相关信息,请考生仔细阅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读须知》。
三、 报名地点:
联系电话:0833-2139747 0833- 2131129
四、 报名时间:
春季3-5月
秋季6-10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读须知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二、中专与自考专科和高职专科与自考本科衔接是为贯彻落实省考委、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满足普通中专和高职专科在校生参加自考专科和本科专业学习的需求,实现在校中专生和高职专科学生主修专业与自考专科、本科专业学习的相互衔接、统筹兼顾,发挥中专和高职专科教育和自学考试两方面的优势,促进中专和高职专科教育与自学考试事业的协调发展而设立的。主要在于培养掌握相应的基本理论与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大学专科和本科学历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在基础理论课程教学中坚持自考专科和本科专业培养规格和要求,在专业课程教学中强化实际技能的训练。
三、中专生报读专科和高职专科生报读四川大学本科具有以下优势:①有效的解决中职升专科和高职升本难的问题,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②免试入学,减轻入学考试的压力;③节省时间,中专套读专科,专科套读本科只需3年就可中专和专科或专科和本科同时完成学业,如果各科成绩均合格,可同时毕业;中专和专科毕业后再提升学历层次,最少要3+2=5年以上;④学费比在校本部就读低;⑤因医学专业的特殊性,除药学专业外,考生所报考专业必须和原普通全日制中专或高职专科专业对应;⑥部分课程可减免考,减轻了考试压力;⑦获得由四川大学副署校印的自考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享受相应的大学专科和本科毕业生待遇;⑧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规定条件的,由四川大学授予学士学位;⑨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考研究生;⑩社会高度认可。
四、我校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省考委颁发,四川大学副署校印。为体现国家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自2003年起,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全国考委统一制作。
五、自考学生获得学士学位,需具备川学位办[2006]54号文件规定以下条件:①在校学习期间,不能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②自考本科毕业生,其各科成绩平均分达65分以上;③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④本科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合格者由四川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所报考专业的部分课程以前已经考过,可以申请免考。①若参加高等教育考试合格的课程与将要学习考试的课程课码及课程名称相同可以办转免考;②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成绩可以转免自学考试的英语(一)或英语(二),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成绩可以按照自学考试计划要求转免相关课程;③高职专科在校生参加自考专升本专业学习,凭本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其公共政治课合格成绩可以替代自考专升本各专业相应公共政治课成绩。
七、为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深化考核方式及方法的改革,四川省自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决定于2009年起开展部分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目前共有35门课程作为试点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平时作业和半期测试。试点课程的最终成绩由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和统考成绩组成,前者占30%,后者占70%。
八、教学和学生管理
1.自考助学实行与国际接轨、宽进严出的教育方式,学生免试入学。根据省自考委批准的专业考试计划,由学校指派得力师资实施教学,按普通高校教学规律行课(每学年上学期9月至次年1月,下学期2月至7月),学期结束后,由省自考委组织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在下学期开学后的4月或10月由省自考委安排重考;
2.教学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如晚上、周末等时间;
九、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即办理毕业证的时间)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
十、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中国公民;
2.独立本科(专科升本科)招收在校专科学生(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出具专科毕业证书)。